索引号: | 11371100MB2860960/2020-01000 | 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
发布机构: |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| 组配分类: | 各部门信息公开制度 |
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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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机关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要求,特编制本目录。 本目录所收录的信息,系本机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细则》规定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。具体信息公开目录如下: 一、主动公开事项目录
二、信息发布 (一)公开时限 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,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,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,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,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移送司法机关的,按相关规定处理,时效性较强的信息应及时发布。 (二)公开方式 1.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; 2.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信息; 3.通过微信公众号(“日照市场监管”)等新媒体公开信息。 三、政策解读 对市局出台的、可公开的重要政策文件,通过新闻发布会、政务访谈(网站“在线访谈”栏目)、领导署名文章、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。规范性文件公布时,在门户网站“政策解读”栏目同步发布解读材料,全面介绍政策背景、目标任务、主要内容、落实举措等内容。 四、回应关切 对公众和媒体关心的热点问题,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、接受媒体采访以及在网站“热点回应”栏目、微信“日照市场监管”发布通稿等方式解疑释惑、回应关切。 五、公众参与 1.征求意见:在重大决策草案起草和制定过程中,通过“意见征集”栏目征求意见,扩大公众参与渠道。 2.局长信箱:通过“局长信箱”栏目听取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、建议以及投诉、举报。 六、监督及建议渠道 市局网站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”提供监督举报电话和邮件,接受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举报和意见建议。监督、咨询电话:0633-8816005,邮箱:rzscjgzhk@rz.shandong.cn (该目录更新于2021年11月8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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